国有企业薪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推行的范围是什么
国有企业薪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推行方法
第十条企业年度薪资总额来源、发放、结余状况。
工效挂钩企业:
1.根据国家工效挂钩政策规定,年度薪资总额的提取、用、结余状况。
2.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年度应提薪资总额及实发数状况。
薪资计划管理或薪资总额包干企业:
1.企业实行国家下达的年度薪资计划或薪资总额包干策略的状况。
2.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年度应提薪资总额及实发数状况。
第十一条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年度薪资总额外的各种收入、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状况。
第十二条企业实行当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保障规范的状况。
第十三条企业实行国家关于《薪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状况。
第十四条企业经营者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等途径获得的年度薪资内、外收入状况。
第十五条根据经劳动部门审核签章的《薪资总额用手册》从银行支取薪资的记录状况。
第十六条企业年度劳动薪资统计报表数据填报状况。
第十七条企业职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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